2021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公安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为目标,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取得了显着的工作成绩,许多部门和个人获得了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的表彰。学院决定,对获奖部门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根据十四运组委会、残特奥会组委会《对于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筹办工作情况的通报》(全运组发〔2022〕1号),学院被授予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党政办公室武自亮被评选为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优秀个人。
二、根据十四运组委会办公室、残特奥会组委会办公室《对于表扬十四运和残特奥会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全运组办发〔2022〕3号),学院荣获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同康、万璐2名同志被评为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优秀志愿者。
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对于公布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2号),原信息技术系教工党支部荣获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验收通过单位。
四、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对于公布首批陕西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陕教工〔2021〕75号),原信息技术系教工党支部荣获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验收通过单位;治安系党总支荣获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五、根据公安部党建办《对于2020年度公安党建重点课题调研评选结果的通报》(公党建〔2021〕8号),原信息技术系党总支王有民、白瑜、牛耕、曹吉明调研项目荣获2020年度公安党建重点课题调研二等奖,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黄克勤调研项目荣获叁等奖。
六、学院原信息技术系党总支王有民、白瑜、牛耕、曹吉明4名同志撰写的《新形势下机关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提升路径研究》荣获全省机关党建重点课题研究叁等奖。
七、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对于表彰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开闭幕式优秀工作者的通报》(陕教工函〔2022〕21号),我院赵广和、武自亮、马亮、袁芳、何海熙、王玉玲、郑红燕、雷继军、张弛、张洁非、孟义南、勾明、路超、王肖华、张普社、蹇珍课、张琦、刘智斌、张彩莉、朱新强、任彩艳、李涛、邸多军、艾柯、蔡红、张红莉、侯琛、宋美谕、同康、张毅、万璐、王浩32名同志被评选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开闭幕式优秀工作者。
八、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对于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综合表彰的通报》(陕教工〔2022〕21号),学院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王刚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陕西高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高妮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陕西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田河同志被评为2021年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齐齐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
九、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对于表彰厅机关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公奖字〔2021〕6号),续强、袁芳、白雷蕾、任彩艳、樊刚、冯潇、肖聪阁、胡桂戎、张红玲、田璐明、叶明青、陈烨、陈钺锋、严苗、孙倩、崔维、仲晴晴、张若龙17名同志被评为优秀民警,各嘉奖一次;党莉、侯琛、文爱琴、万涛、白朝辉、周欣6名同志被评为优秀教职工。
十、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对于表彰厅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陕公党发〔2021〕25号),机关党委副书记、宣传处处长张芙蓉被评为厅直属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赵丽娜、马存娟、刘怡、艾柯、臧建5名同志被评为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十一、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对于表彰2020年度厅直属机关标兵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陕公党发〔2021〕9号),治安系党总支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副书记、宣传处处长张芙蓉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毛小燕、李韬、马存娟、臧建、段朝晖、周琼、罗小芳、郭栓岐、齐文涛、牛耕、许少芳、王革峰、赵丽娜、冯梅、张俊鹏、王肖华、杨光、刘怡、吕豪迈19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十二、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对于省级部门财政会计核算系统使用情况的通报》(陕财办函〔2021〕147号), 学院荣获省级部门财政云会计核算系统使用先进单位。
十叁、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对于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陕教工〔2021〕155号),保卫处处长李涛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十四、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对于表彰2020-2021年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及“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的决定》(陕团发〔2022〕2号),学院团委荣获2020-2021年度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十五、根据共青团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对于表彰2020-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陕直团发〔2021〕4号),学院团委荣获2020-202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团委副书记宋美谕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
十六、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对于2020年度陕西高校共青团述职评议结果的通报》(陕团联发〔2021〕3号),学院荣获2020年陕西高校共青团新媒体和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团委书记艾柯被评为2020年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
十七、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陕西省委《对于第二届陕西学校团干部素质能力大赛“百名团干讲党史”高校组获奖情况的通报》(陕团联发〔2021〕22号),团委书记艾柯、团委副书记宋美谕分别荣获第二届陕西学校团干部素质能力大赛“百名团干讲党史”高校团委书记组叁等奖。
十八、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对于表彰2020年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报》(陕教工〔2021〕7号),基础教研部承担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坚持政治建警,实施文化育警——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文化语境模式构建与实践”荣获2020年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
十九、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对于表彰2020年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2021〕53号),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田河被评为全省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二十、学院荣获陕西省公安厅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咏比赛二等奖。
学院希望获得通报的部门及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学院“十四五”改革发展中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创建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的新征程上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全院教职工向获奖部门和个人学习,取长补短,锐意进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拼搏精神,为实现学院追赶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