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察学院202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对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编制完成202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事项等7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4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叁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公安厅坚强领导和省教育厅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财务资产、收费以及招生考试等关键领域的监督力度,并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各类信息的及时发布,主动回应社会的关注点,提供详尽的信息解读,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持续优化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从而提升依法治校的水平,并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认真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按照省教育厅《对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陕教秘办〔2014〕5号)要求,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的实施工作。秉承依法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监督、服务师生及公众的总体原则,不断更新信息,确保清单中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披露。特别在招生、财务管理等关键领域,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升透明度和信任度。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公文网等渠道公开相应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按照教育部规定的10大类50条清单内容认真梳理、收集整理各类公开事项并及时公布。
(叁)持续推进规章制度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加强规章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民主监督、提高学校治理水平的一项长期工作来积极推进、抓好抓实。常态化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根据高等教育新形势、新任务及学校发展的新要求,认真制定或修订了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专任教师岗位等级竞聘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学生组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学生使用网络社交媒体管理办法》《纪律检查委员会约谈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应对媒体和网络舆情处置办法(暂行)》等9项制度,并及时主动公开,为依法办学治校夯实基础。
(四)着力加大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重点增强在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管理、科研信息、学生管理与服务等关键领域的信息透明度。公开学校的决策过程、政策内容、办事规则以及决策结果,确保党政会议的内容和决议事项对外公开。此外,将职称评审的申报程序和材料、招生流程,以及各类先进和模范的评选结果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有效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和重要制度的知情权,主动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提升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校内OA系统、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
(一)学校依托各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情况
学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通知公告、人才招聘、招投标信息等共计72条,校内OA系统主动公开信息683条,涵盖学校概况、重大改革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奖励奖项、项目申请等,时事新闻报道117条。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136条,官方微博发布151条。学校团委青年之家微信公众号注册用户35030人,发布信息515条,累计阅读量1459952人次。学校官方抖音发布19条视频,累计浏览量1047万人次。学校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受到主管部门、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关注。
(二)利用其他载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全年向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报送信息31条,做到了对学校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信息无漏报。二是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发布学校新闻要情,方便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活动情况。叁是通过召开年度工作部署会、新学期开学仪式、开学典礼、教师节庆祝大会暨迎接国家高评委专家进校考察动员大会、星空天美mv视频揭牌仪式、座谈会等公布我校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四是依托学校微博、微信公众号、校长信箱等搭建信息公开新平台,畅通与广大师生的沟通渠道。现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校长信箱各1个,陕西警察学院纪检监察、陕西警察学院青年之家和各系微信公众号,吸引校内外关注人群6万余人,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安全、学生成长信息服务、校园舆情管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叁)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学校致力于通过多元化的渠道,包括门户网站、陕西招生报、陕西招生网、华商报以及参与招生咨询会等,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我校的招生计划、专业详情和报考指南等关键招生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易于获取。一是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二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增加了对相关文件、政策的解读,并设置“考生问答”专栏,帮助考生准确理解和把握各类招生政策。叁是通过微信、微博提醒考生对有关信息进行查询。四是选派教师干部赴各地进行招生宣讲。五是编印发放2024年招生简章、2024年公安专业报考指南等纸质材料,咨询及申诉渠道畅通,未发生违规事件,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合格。
2.坚持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公开。一是将相关的政策法规、校内规章制度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二是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每年定期向各部门通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2023-2024学年,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了2023年决算情况。叁是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均通过通知书、入学须知、公告栏等形式予以公开。本学年,学校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学费、住宿费等教育事业收费项目公示制度,确保缴费工作公开透明。
3.大额物资采购信息公开。学校实行大额物资采购公开制度,对大宗物资及重大资金的采购,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实行招投标信息公告制度,所有招投标信息在校园网上公布,或由省财政厅采购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对采购全过程一律实行公开操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重要岗位实行权力分解,做到采购计划审批、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四公开”。
4.推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在事关学校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公开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有效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向申请公开信息者收费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通过网络等渠道对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受到师生员工的认可。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分类不清晰、专业化程度不高等。今后,学校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实践,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维度着手,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一)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信息公开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由每年督导前集中更新向全年实时更新转变,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聚焦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优化信息公开方式。全面整合学校信息公开资源,进一步优化校内各平台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各部门重复性平台建设及信息统计,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学校信息公开专栏、门户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多方联动的公开渠道。
(叁)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加大评议工作的力度。通过网上公开网站的评议、邮件、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明确人员、职责、要求,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公开情况和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打造高素质信息公开队伍。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陕西警察学院信息公开清单事项表
陕西警察学院
2024年10月31日